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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对城市地下管线必须施加阴极保护强制性立法

 

由于土壤腐蚀细菌腐蚀杂散电流腐蚀以及输送介质的腐蚀,再加上各种人为因素,使城市地下管线经常发生腐蚀穿孔或断裂的泄漏事故。因此发展和实施地下防腐蚀工程技术已成为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有效运行的极为重要措施。美国首次立法规定,对输送危险重要物料的地下管线在施加涂层防腐的基础上,必须实施阴极保护。此后不少工业发达国家也纷纷仿效立法,如日英前苏联等国都曾明文规定禁用未加阴极保护而只有防护涂层的地下金属管道。

    由于地下管道采用了涂层加阴极保护的双重防腐蚀措施即双保护技术了,使地下管线穿孔断裂的事故明显减少,安全性得到了保证,经济效益也大大提高。我国近十年来在城市地下管线实施阴极保护工程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从年腐蚀学会召开首届城市管道腐蚀与防护会议以来,阴极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逐步得到全国石化邮电给排水供气供热等同行的关注和认可。但是由于我国国民经济是在一个比较落后的基础上起步,由于资金安全意识以及工业体制等条件的限制,到目前尚未对城市地下管线必须施加阴极保护强制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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